来源:RAKAN木屋区实地考察辅助资料 (2005年前)
1880年代,殖民的政治与经济势力开始进入马来半岛。1879年,世界市场锡价大涨,许多中国华工来到马来亚,使得吉隆坡人口增加了30%。马来人最早的甘榜是Kg. Kerinchi, Kg. Haji Abdullah Hukum及Kg. Bharu。传统的住宅都是木造及土造的房子,没有明确的“合法”与“非法”之分。1884年建筑法令规定住宅必须用较坚固耐久的材料建造。传统建筑一时变成不合法,因此英殖民政府可“依法”拆除“看不顺眼”的传统住宅。这条法令使得工业生产之定规式建筑开始迅速发展,导致资本主义家开始控制建筑材料的供应。1889年,土地登记的伦斯制度(Torrens System)被引进,这加速了土地的控制及交换,以及强化了土地私有制。1900年,这两条法令促成了现今房屋系统的双元结构,同时也建构了“合法”与“非法”。一方面是昂贵的工业生产之定规式住宅,另一方面是传统之非定规式住宅(其中非法占有土地者为违建)。如此,违建便成为了吉隆坡主要的土地使用方式。
(二) 1920年-1945年:世界市场,战争与违建成长
这时期的殖民出口经济成长,是随着技术与都市化的增加;而经济成长的变动来自于国际贸易的多变。1920年-30年代的经济大萧条时期,预算删减与失业造成大量家庭需要新的住处。许多失业者,特别是华人,外移开垦土地,种植作物,之后则种植经济作物。许多乡间的违建在现存的城市外围找到土地,随后则被城市的成长所包围。
1935年之前,殖民政府是坐视,或甚至是鼓励都市边缘的违建区,因为他们变成附近许多城镇主要的新鲜食物供应来源。当战争开始,威胁了食物进口时,英国继续鼓励违建户在大都市或靠近大都市的违建区,继续开垦种植。这时并没有确定那些土地可以被占据。例如Salak South与Sungai Besi的华人聚落,在北方Gombak与Setapak的马来甘榜。1942-45年,在日本占领马来半岛下,原本增加着的城市人口却大量减少。战争动乱造成了粮食短缺,经济的结构性改变以及土地法无法进行,使得吉隆坡许多人口外移到都市边缘,违建聚落急速扩张,马来人则移到乡间农村。
(三) 1945年-1948年:反马共与新村的创造
打战后,失业增加,工资下降,物价上涨,以及持续的食物短缺等问题,都因戒严时期的宣布而更加恶化,并且使得越来越多乡间的马来人,无法拥有土地。大量的人口移入都市,出现了严重的住宅短缺问题。非法占用土地急速增加,不仅只是因为违建聚落的扩张,同时也是对现有集中区兼并的成长,以及全新聚落的产生。
新村的目标是将乡村的违建者(尤其是华人)重新安置在都市地区,以避免马共得到乡村华人的支援。在1947-1951年间,在这种“强迫都市化”,吉隆坡的违建人口增加85000人。虽然新村是政府所盖的合法聚落,但是大部分的房子却无法符合当地政府的标准。再说,新村吸引了更多不符规定的房子,如吉隆坡的增江。
(四) 1958年-1979年:马来都市社群的创造
独立后,大都市的快速成长及马来族群都市化的程度也加速了。尤其在1970年的新经济政策后,政府首次鼓励乡村-城市移民,以便能得到更好的服务及设施。新经济政策在空间面向是鼓励占大部分乡村人口且多为低所得的马来社群的都市化,试图在城市中创造一个积极参与工商业发展的马来都市社群。虽然政府鼓励,但是国家住宅政策却无法满足新的城市移民的需求。因此,都市化的速度与违建成长的速度成正比。这时期在吉隆坡的住宅有六种违建聚落形式:
1. 非法占有现存社区中土地或是其邻近的土地。
2. 违建聚落沿着主要河流或是城市中预计要盖铁道的基地上发展起来。
3. 新违建区之建立,有时则是透过有组织地入侵稍后并入了联邦之领土。
4. 投机者为了赚取租金,所兴建的违建聚落,则是另外一种居住形态。
5. 大型的多元种族聚落,不同群体的成员定居在先前仅由一个社区所占据的地区,或是本来分开的聚落。
6. 这种牵涉了租屋者的运动,他们无法负担一般的金融成本,便从公共房屋的方案里,转移到违建的地区。
(五) 1980年至今:都市投机与违建的拆除
经过80年代中期的经济萧条,马来西亚经济开始复苏,城市土地及房屋地产投机活动正迅速地将都市转换为一个投机城市。从1986年国家土地法令让外国资本可以进入本国房地产,使得新加坡、香港、台湾及日本资本大量收购吉隆坡、槟城及新山市中大量的办公大楼、共管公寓、住宅、商店及土地。这些外资投入房地产抬高了大城市的房地产价格。共管公寓在1990-92年急速成长,尤其是在吉隆坡及槟城 (Yusof, 1993) 。而根据Yusof对共管公寓价格的分析,只有薪资在马币5,700元以上者才能买得起一户共管公寓。而大约有15%是外国的个人及公司购买,有些甚至达到75%。
在此同时,房屋开发商协会也以人工及建材价格提高为由,使房价提高了15-30%,首都的共管公寓甚至达30-50%!(konsumer, 1990.5)
上述跨国资本的大量涌入是国家大力支持的;而国家与州政府在发展首都成为国际大都市。区域观光中心等的意识形态作用下推行城市美化运动,对于被认为“防碍市容”的违建聚落,则遭到大力清除。另一方面,由于这些违建聚落多位于都市的精华地区,在土地投机炒作的风潮下,这些地区被例为“可发展地区”,即鼓励优先开发这些地区,因此这些违建聚落面临被拆除的命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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