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是我第三次参与饥饿30营。
第一次参与是在四年前。第二次是在两年前。
没错,我是每两年参与一次的。
我的心是复杂的,一是因为首次当饥饿志工,二是活动空间少,三是人太多。
今年怎么还有饥饿30营?我感到一点儿也不开心。(果然很矛盾!)
相信那班为了来看明星或证明自己可以战胜饥饿的年轻人不会在乎这个公约有多重要。
对我而言,我竟然这么看重。
可能就是长大了,心智和思想会改变。
还记得第一次参与饥饿时,我就像是那群疯狂的年轻人,玩火车虫,大声唱「蜗牛」。然而,那次的活动是最感动的,思想冲击最大!(玩归玩,我有认真听滴)
第二次,观看星洲日报记者拍下亚齐海啸的照片后,我的心再次悲痛!那个时候,亦是我第一次拥抱爱滋病患者,我还记得我当时是很激动的!
第三次,我很认真地聆听所谓的「生存权」、「受保护权」、「发展权」、「参与权」……当中的「居住权」,总让我想很多。
没想到进入大学后,我竟然会在乎基本人权。
我想我已经明白为什么当初我会逗留在社区之友,虽然我明白深入和持续社区工作是件很吃力不讨好的事,可是我很坚持我的信念,那就是要陪伴他们度过低潮。
贫穷的人几乎没有选择的余地,没有人知道明天他们是否还会活着。
我们只不过饥饿30个小时罢了,没有什么好炫耀的。而且我们还懂我们会饿多少个小时,那些贫民是长期饱受饥饿之苦的。
或许老天爷就是刻意安排这样的贫民在这世界上,为的是要我们用“爱”来抚平。
因此不要以为你花了或筹到一百令吉就可以自以为是的可怜人家。
请收回你可怜的猫样,请伸出你的手,告诉他们你会一直陪伴与支持他们。
我们出席饥饿30营,为的是要体验贫民的生活与感觉。
这里没有提供食物、或许入寝的地方也不见得舒服,可是,我们参与的目的就是来体验的啊!
很庆幸我的组员们都明白这一点,而且当中小朋友人数竟是整组的一半!
不要以为马来西亚没有贫民。别傻了,数目不少呢!
所以,工大社区之友,你们有新任务咯!
“因为你,孩有希望!”"Hungry for Hope!!!"
VIDEO/ THEME SONG/ LYRICS/ 30-Hour Famine Blo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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